海報新聞
為了救人,無辜承受橫刀砍來,被救一方豈能充耳不聞?以后再有人遭遇危難,誰還能出手相助?
2022年11月27日晚,何女士的室友小麗(化名)遭前男友持刀突襲,小麗跑進她的房間求救,何女士拼命呼救,菜刀卻向她襲來……經鑒定,何女士全身被砍20多刀,面部十級傷殘,傷口總長度達107厘米。以前是美容師的她失去了勞動能力,而康復治療更是讓她四處舉債。然而比刀傷更令她寒心的是各方的冷漠,因為不僅僅是行兇的人,還有她的室友及其家人,都對她的傷情不管不問。在此背景下,如何更好地保護見義勇為者,莫讓好人難當、不敢當,發人深省、亟待解決。
從情理上講,滴水之恩當以涌泉相報,受益人首先要做的就是心懷感恩之心,安撫慰問,甚至給予經濟上的支持。
從法理上講,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,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,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,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。沒有侵權人、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,受害人請求補償的,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。何女士因為救助他人,而使自己受到了傷害,因此,何女士有權請求受益人小麗給予一定補償,受益人也理應給予適當補償。
除了受益人外,社會救濟是否可以跟上?社會組織、公益基金是不是可以出手相助?考慮到犯罪嫌疑人是在何女士哀求下才報的警,相關部門是否可以考慮見義勇為表彰等,都值得進一步探討。
歸根結底,想要打消“見義不敢為”的顧慮,就是不能讓好人“身傷心再傷”,讓法律和社會力量來為勇為者“撐腰”,才能推動全社會養成見義勇為的浩然正氣。
冰火時評工作室出品
評論員:沙斯媛 辛振東
主播:李金珊
責編:徐坤杰
審核:張辛
責編:張辛